1、松江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指南
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是工会在新形势下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窗口,是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是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和深化送温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重要举措。松江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本着“为党分忧、服务职工、济难帮困、维护稳定的原则,从维权高度,面向职工、面向会员,为职工提供讲话、明理、获助的场所。以“政府所想、职工所需、工会所能”为结合点,整合资源、有效运作、零距离为职工提供各种服务。
服务中心宗旨:
用心是我的责任;尽心是我的作风;真心是我的本色
服务内容
法律咨询、困难救助、就业登记与指导、职工参保、给付、 来信来访、为老服务。
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 1)劳动争议;(2)因劳动权涉及的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3)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4)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困难救助——( 1)因公或意外不可抗拒原因致残、患重大疾病、各类灾害、职工本人遭受意外身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救助;(2)非因企业停发工资原因,人均生活费低于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线,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又确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困职工每月给与定期补助或助学帮助。
就业指导——对有就业愿望,但缺乏劳动技能,下岗、失业协保人员提供就业登记,推介岗位,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努力为职工送知识、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
互助保障——组织全区在职、退休职工以及自由择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破产企业的人员的参保、续保和住院、大病等保障金的给付工作。
来信来访——本区职工和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等处理工作。
工作职责
( 1)服务人员应遵守接待纪律,按时到岗,认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工作;
( 2)对来访者按照需求分门别类做好接待登记,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 3)对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本中心不能解决的,根据其管辖区域,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并 进行跟踪落实
( 4)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上报区总工会,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援助;
( 5)定期召开接待人员会议,进行业务培训与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中心服务及运行质量;
( 6)对突发或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总工会,讨论研究解决方法。
服务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全天候接待服务,由服务处工作人员接待。
2、每月20日为法律援助日,由松江区职工法律援助员现场咨询服务。时间: 13:30—16:00。
3、每星期二为职工援助服务日,由松江区总工会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服务,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服务地点:松江中山中路364号(工人文化宫),热线电话:57819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