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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工会女职工周末学校办学管理试行办法
[ 发布日期:2012/8/23 13:4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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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引导女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提升女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与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区总工会根据根据市总女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周末学校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女职工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特制定办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松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 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加强女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女职工素质,用共同理想凝聚女职工,提升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社会文明等综合素质。
 
第三条 坚持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争取行政支持和资金扶持,使周末学校(教学点)与社会资源相互补充,形成办学合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各镇、街道(工业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委、局及直属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大型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凡符合条件的,成立女职工周末学校分校;周末分校校址设立在成人学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第五条 周末分校(教学站)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女工干部担任学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女职工周末学校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学校,既不受人数的限制,也不受场地的制约,同时也不受教学范围的局限。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七条 办学方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第八条 办学方式,以授课为主,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采取业余时间与工作时间相结合;以短期为主,采取短期与长期相结合;以自主办学为主,采取自主办学与联合办学相结合;以工会办学为主,采取工会办学与职教部门办学相结合。
 
第九条 周末学校可采取培训、讲座、办班等方法进行授课,也可以讲座、论坛、沙龙、竞赛、咨询、参观等形式开展活动。                                             
第四章 培训内容
 
第十条 组织女职工学政治、学理论、学时事、学市场经济知识,对女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帮助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 组织女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讲座,促进女职工学历上台阶,技术上等级,增强女职工的竞争能力和择业能力。
 
第十二条 组织女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开展各种讲座和竞赛活动,帮助女职工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组织女职工学习各类艺术,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教育女职工在生活中寻找真、善、美,提高文化素养和生活品味,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五章 师资队伍
 
第十四条 积极整合市、区、镇(街道)讲师团和企业师资,切实加强周末学校(教学点)师资建设。区总建立女职工周末学校讲师团。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要加强女职工教育的规划,制订年度女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并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台账制度,培育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第七章 考核和评比
 
第十六条 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基层分校的教学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女职工工作达标创优考核内容。每二年对考核一次,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培育和选树市级女职工周末分校。
 
第十七条 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五年开展一次女职工周末学校优秀学员评选活动,通过表彰,营造学习氛围,引导女职工树立自觉践行终生学习行动。
 
 
                                                           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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