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镇、街道、工业区及直属公司工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在2012年建会企业数的基础上,以目前尚未建制和新增建会企业为重点,4月份,全区集中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开展,到2013年底全区工资专项合同签订率要达到已建工会企业的90%以上。
在集体要约活动中,要以行业主体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分配方式、劳动定额等为重点推进行业性集体协商(如纺织、环卫、建筑、物业等行业);在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以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等为重点推进区域性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要约活动”企业参与情况的统计、反馈和上报工作。
附件:
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