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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松江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2014/12/25 1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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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建设力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以及《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松江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职工政治、经济、文化权益,还将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内在的不竭动力和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本区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推动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劳资矛盾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部分企业不规范用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超时加班现象时有发生、安全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劳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等,影响着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通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机制,既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加强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沟通、了解、配合、合作,促进企业和职工求同存异,共谋发展,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化改革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督促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通过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激发企业的创造活力,促进劳资双方在共建中实现共享,使企业真正形成以“融洽的人际关系、有序的职工参与、合理的薪酬制度、有效的激励机制、共同的价值取向”为特征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本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原则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促进共赢原则。要按照《条例》、《工作规范》等要求,依法建立职代会制度并保障其规范运作,促进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维护保持良好的均衡,促进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与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的融合,推动企业和职工彼此合作,共同发展。

2、坚持循序推进原则。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规模、管理水平、企业文化和民主管理工作基础等不同特点,将松江区非公有制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划分为达标和先进两个基本标准,循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和基本要素。不求面面俱到,但求要素达标,逐步建立基本达标和争创先进的联动机制,推动民主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深入开展。

3、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以推进实地实体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为重点,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设不同基础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对职代会建制不够规范非公有制企业,指导他们以职代会建制达标要求推进;对职代会建制基础好的单位,引导他们以职代会建制先进要求推进。在推进过程中,注重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促进企业发展、协调利益矛盾、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形成工作有力、措施有效、制度有用的良好格局。

(二)基本要求:

1、组织保障。根据《条例》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统筹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贯彻职代会决议落实等事宜;没有党组织的企业,其上级党组织、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要及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并规范运作。企业工会要主动与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沟通,切实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和日常管理、职代会会议的筹备召开和各项职权的规范履行,以及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序推进。

2、企业规章。职代会作为企业基本管理制度,要推进纳入到企业章程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职代会届期、任务、规范运作等内容;同时,企业章程或规章制度还必须明确企业行政应当就职代会反映的涉及企业经营管理和重大劳动关系等问题,以及每年度职代会议题议程内容等事项定期进行协商研究,推进职代会真正成为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制度结合。要注重企业职代会制度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以及企业自身劳资沟通形式的有机结合,并就这些制度的运作情况定期提交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层专题研究,并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

三、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方法、工作目标

从本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根据目前工会建会实际情况,建制目标以实地实体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及楼宇等两大类职代会建设,明确建制标准和要求,使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更有针对性。

(一)实地实体非公有制企业(独立建制)职代会建制的标准

基本达标。有届期、定期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代表结构比例符合要求;职代会的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三项职权内容基本落实,审议通过权的民主程序基本规范。

先进标准。在达标基础上职代会制度更完善、更健全。企业将职代会制度纳入企业管理制内容;职代会与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联动;职工代表选举撤换、培训实践等工作,提案、巡视检查和日常民主管理等工作制度齐全;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基本落实到位,企业经营管理、利益矛盾协调、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作用明显,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职工对企业的发展、薪酬福利、企业文化等方面满意度较高。

(二)行业性、区域性、楼宇工会职代会建制基本标准。企业尚未在内部建立职代会,但参加所在区域性或行业性职代会。企业重视和支持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工作,遵守职代会决议并有效落实;企业内部应当建有劳资沟通的其它形式并能够开展活动;国家法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公开,职工知情权有基本保证。

(三)工作目标。用四年时间,使本区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提高,到2017年,本区已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动态保持90%以上。其中,独立建制的企业80%达到基本达标,40%以上企业达到先进要求。

四、加大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

(一)整合力量共同推进。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人大及相关部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调研、指导和推进;区社会工作党委、经委、工商联等部门协助共同开展好对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代表的职代会民主管理知识培训,教育和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认同和践行职代会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保障作用,将推进工作与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要加强与企业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沟通,推动职代会制度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为;要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进职代会制度中主动作用。要强化职工代表在职代会制度中的主导作用,使职工通过职代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为企业发展进一步贡献聪明才智。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是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的有效抓手,本区开展与劳动关系工作相关的评先评优活动中,把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作为评选依据,对推荐申报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市级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应当达到先进标准。今后凡非公有制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者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安排的,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予以重点审核把关。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相关资源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扩大职代会建制面,提升建制质量。

(三)开展调研检查活动。要着力研究在深化改革给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稳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市和区二级人大对《条例》的监督调研和每年度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契机,对建制难点、重点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并规范运作。认真总结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过程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创先评优工作,循序渐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运作,切实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好地为松江经济发展服务。

 

 

 

附件:

   1、松江区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标准

2、松江区域性、行业性、楼宇等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制度基本标准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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