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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总工会开展巡察工作
[ 发布日期:2018/6/26 15: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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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6月25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总工会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潘锡弟同志作动员讲话。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军康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炯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调研员,区文化宫、松江工惠社会服务中心代表,部分街镇工会主席、副主席及部分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参加了会议。

潘锡弟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的方针明确、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巡察工作是巡视这项党内监督制度向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延伸。开展巡察工作,体现了党章的党内监督全覆盖的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潘锡弟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释了此次巡察区总工会工作的内容、方式和工作安排,明确了巡察组的工作纪律,同时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陈军康代表区总工会党组就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最严的态度支持巡察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巡察组的检查指导。二是行动上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配合意识,坚决服从巡察安排;要强化求真意识,坚决落实巡察要求;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执行巡察纪律。三是落实上主动作为,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把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会事业发展的动力,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巡察组将在区总工会工作约一个月。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直接办信查案。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重点围绕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党的“六项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选人用人、落实“四责协同”等方面开展巡察。

巡察组在区总工会工作期间,设联系电话:139183588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电子邮箱:xcz1@songjiang.gov.cn;投信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3号楼303室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01620。或投入设在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3号楼底楼、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4号楼2楼大厅的意见箱内。

(区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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